一、依據中華民國109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辦理
二、初選日期:109年5月16、17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三、甄選地點:花蓮縣老人會三樓(花蓮縣花蓮市公園路39號)
四、主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太極拳委員會
五、承辦單位:花蓮縣易簡太極發展協會
六、參選單位;於花蓮縣立案之太極拳協會
七、參選資格:依據109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第五條辦理
八、戶籍規定 :設籍花蓮縣連續滿三年以上者,其設籍期間之計算以全民運動
會註冊日 即中華民國106 年 7 月 3 日 以前設籍者)為準。
九、年齡規定:
(一) 套路比賽:年滿 12 歲以上(民國 97 年 10 月 17 日以前出生)。
(二) 未滿 20 歲之選手,報名時需於選手保證書上監護人簽名或蓋章。
十、甄選項目:
套路選手必須先參加初選,每項各選出 4 名參加 5 月 31 日決選,
並選出2位正式選手。
(一) 男子組套路:太極拳競賽套路 選拔 4 名
(二) 女子組套路:太極拳競賽套路 選拔 4 名。
1.十三式(挑戰金氏紀錄版)5至6分鐘男女各二人
2.三十七式6至7分鐘男女各二人
3.三十八式陳氏太極拳5至6分鐘男女各二人
4.六十四式7至8分鐘男女各二人
5.九九式太極拳5至6分鐘男女各二人
6.易簡太極拳6至7分鐘男女各二人
7.五十四式劍男女各二人
8.三十二式刀男女各二人
9.男子推手一至七量級,每量級一人
10.女子推手一至五量級,每量級一人
十一、甄選方式:先由各協會推薦優秀選手,套路部分每單項超過二人,
則透過公開甄選取得前四名者參加決選,決選後名次列前二名者入選為選手。
推手部分每量級超過一人,則透過公開甄選取得第一名者入選為該量級選手。
十二、甄選裁判:每一套路請各協會推派二位裁判,裁判為義務職,不支領裁判費。
十三、甄選規定:
1.選手應穿著功夫裝或棉質套頭運動衫;有鬆緊帶之燈籠褲,著功夫鞋或運動鞋
2.參加推手甄選需於出賽前三十分鐘過磅,如體重未符合報名量級規定者,以喪失
資格論
3.套路選手服裝依國際太極拳規則之規定
4.套路比賽取消比賽提醒鈴
5.參加易簡套路之選手需提示曾參加歷屆賽事獲前三名之證明文件影本
6.每一選手只能參加一個比賽項目
十四、報名地點;請將報名表以掛號方式郵寄
花蓮市林森路217巷45號 全民運動會太極拳選拔報名小組李肇謙收
聯絡電話:0933995351(李肇謙)
十五、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9年5月4日中午12時止
十六、會議;
技術及裁判會議109年5月9日下午2時,假花蓮市國富十七街四十號中華太極館
花蓮分館辦理
十七、抽籤日期:109年5月9日(星期六)上午:10:00。
十八、抽籤地點:中華太極館花蓮分館,逾時不到者由大會代抽,賽員不得異議。
本會立案機關及字號:花蓮縣政府95年11月3日府社行字第095016784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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